90岁史学家阎崇年分享学术人生:慎始善终|天天番号库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应妮)历史学家阎崇年今年迎来90岁大寿。日前他与三联书店总经理宋志军在京进行了一场题为“我与清史研究”的对谈,系统回顾自己研究清史的历程,并勉励年轻人对待个人事业要“慎始善终”。

史学家阎崇年(右)和三联书店总经理宋志军对谈。三联书店出版社供图

  阎崇年从事清史研究超过一甲子,长期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担任研究员,近年在三联书店出版了《阎崇年史学论集》(清史卷、燕史卷、满学卷,2023)、《森林帝国》(2018)、《御窑千年》(2017)等著作。

  他回忆自己毕业时对先秦史有兴趣,钻研三年后写出一些文章拿给了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主任的史学家杨向奎看。杨向奎一方面鼓励并认可他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告诉他应该发挥身居北京的优势,充分利用北京的明清宫廷档案,研究当时少有人涉足的清史。

  “杨先生的话,给了我很大启发。我认真思考了一个月到底应该做什么,才下定决心从事清史研究。”尽管这是1963年的事情,但阎崇年说起来仍是记忆犹新——用一个月时间思考,从事了超过60多年的研究,阎崇年把这样的经历称为“慎始善终”,他也鼓励现在的年轻人要这样对待自己的事业。

  下定决心从事清史研究后,阎崇年以康熙作为切入口,但始终感觉不得要领,对八旗制度、满族的基本问题搞不清楚。在迷茫中,阎崇年请教史学家白寿彝,被告知要从根源上入手,于是他就去研究清朝开国历史,由此走上了研究努尔哈赤的道路。接下来二十年,阎崇年全身心投入,穷尽了明清及朝鲜日本的相关材料,花费二十年心血写成《努尔哈赤传》,在清史研究领域奠定了自己的学术地位。

阎崇年。 三联书店出版社供图

  对于学术研究中“专”与“博”的关系,他也有自己的看法:“博”要建立在“专”的基础上,和“专”应该是交叉的。

  20世纪80年代初,在北京市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工作的阎崇年需要撰写北京史的相关论文。他结合自己对清朝开国史的积累,选定袁崇焕作为研究对象。因为袁崇焕刚好处于明史、清史和北京史的交叉领域,便于他在已有基础上开展研究。阎崇年表示,此后他的许多研究都是立足这一交叉领域,譬如关于明清皇帝的研究、故宫的研究、满族文化的研究等等,2023年由三联书店出版的《阎崇年史学论集》就包含了明史、清史、故宫史、北京史、满学五大领域97篇文章。

  阎崇年把对待事业的态度归纳为“敬、诚、淡、静”四个字,而“敬”排在第一位,“敬就是爱,如果不如此对待自己的专业,就不能入其门”;第二是“诚”,历史就是要求真,而“诚”是求真的基础;第三是“淡”,要淡泊名利,才能成为一个领域的专家;最后是“静”,只有“静”,才能把一个领域做长久。他鼓励年轻人要静下心做事,经过数十年的积累,再笨也会做出一点成绩,“各行各业都是这样”。

  对谈的最后,阎崇年表示自己已经90岁了,体力虽不比年轻时候,但也是每天都在工作。他希望“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拿出更多成果和大家分享。(完)

  该工程负责人还表示,向家坝灌区工程的建成,“将结束川南片区无大型骨干水利工程的历史,从根本上解决本灌区存在的农业灌溉、城乡生产生活缺水问题,提升饮水安全保障,对于稳定和提高灌区的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实施国家‘藏粮于地’战略具有极为重要作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向被害人所声称的可通过各种方式帮助被害人子女进入国内或国外高校就读的办事能力系其虚构,各被害人因对刘某所虚构的办事能力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钱款,刘某也并未将钱款用于被害人所托事项。刘某在明知其受托事项无法办理的情况下,面对被害人长时间、多次的质疑、追问和催要钱款,仍编造种种借口予以拖延,在案发前拒不退还相关款项,足见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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